第八十三章 让城别走-《混血八旗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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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我是族长,我不能走,我得看着祖宗牌位的。”于文道握了握果兴阿的手,还是笑着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“我今年十三岁来年十四,如今我已位居三品,他日我必飞黄腾达,如果我有封疆的那一天,务必来找我。”果兴阿的极度不舍的拉着于文道,这是他在这个世界发掘的第一个人才,可惜并没有王霸之气,把他吸引到自己身边。

    “我四书五经念的不好,不会做官啊!”果兴阿的真诚,于文道感觉得到。

    “那就做木匠,许多东西要建的。你挖洞挖的那么开心,以后我的地盘,你随便挖!”果兴阿实在不知怎么说,总不能直接邀请于文道去跟自己建设新中国。

    “足感盛情,如果我能活到那一天,我会去找你的。”于文道不知是安慰,还是真的答应了。

    “山水有相逢,我们有缘再见!”果兴阿向于文道拱了拱手,头也不回的走开了。

    “珍重!”于文道对于果兴阿的感情有些复杂。

    当夜果兴阿就下令清军整装准备出发,同时把应承留给民兵的五门火炮,派人送给了于文道。第二天一早,清军向七巧镇的民兵交接了内外瓮城的防务,然后开西门用于文道打造了两架木桥度过了不宽的小河。之后特战小队和突击连在前开路,辎重、直属部队以及骑兵居中,步兵断后,快速向西跑路。

    搞清了位置之后,显德等人建议部队向西北,投奔尚在清军控制下的宜兴。不过果兴阿信不过清军的战斗力,如果太平军来追,宜兴清军的战斗力估计还不如七巧镇的老百姓。寻求庇护不得,反而添了累赘就不划算了。果兴阿一路杀过来没和任何人打招呼,现在出去求人,估计也讨不到好处,还是靠自己保险。反正七巧镇有于文道拖延太平军,还是取近路,一路向西直接逃回老窝的好。荒村大本营有地堡工事,而且离江南大营又近,太平军人少更本不用怕,人多的话,江南大营也不敢坐视不理。

    起初道路难寻大车的辎重走的比较艰难,但熬了几十里路,清军又摸回了来时的旧路,速度立即提了上来。一路快马加鞭,昼夜不停的赶路,狂奔了两日,终于走出了一百五十余里。绕过了溧阳城取道向北,终于熬到了溧水和金坛之间,距离大本营稍稍近了一些,果兴阿才敢下令部队休息宿营。

    两天的行军下来,果兴阿换了几次马,终于知道为什么中国人看不上高大的欧美宝马良驹了。大彼得和大胡子骑乘拉车用的都是高大神俊的欧洲马,大胡子全队被果兴阿枪毙之后,他们的马也都成了果兴阿的战利品。果兴阿也自然第一时间就把自己的坐骑,换成了大胡子那足有两米高的大马。之前只是在七巧镇的城里溜达,高大的马匹就一个字帅。可这次真的开始行军,果兴阿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——帅不能当饭吃。

    清军主要使用的蒙古马其貌不扬,足足比欧洲马矮了将近五十厘米。但是蒙古马有着难以想象的耐力,吃得也不挑给啥吃啥,在战场上不惊不诈,勇猛无比,堪称军马的典范。而果兴阿帅的不行的高头大马,虽然短距离速度极佳,但是耐力差的可以,步兵还没走累呢,这牲口就不行了。吃得更是过分,比果兴阿还挑食,实在是个难伺候的家伙。逼着果兴阿一路上换了几次,最后还是回到了矮小的蒙古马背上。

    果兴阿暗暗下决心,等有了机会,一定要改良马种,既不能像蒙古马这么小,也不能像欧洲马那么娇贵。这个果兴阿到是多少懂得一些,因为前世果兴阿生活的地方,就是新中国培育优良马种的地方,无论是挽马还是战马,果兴阿前世都见过。而且现在果兴阿拉车用的挽马就是欧洲的某种重型挽马,果兴阿看着这些巨兽就开心,一吨多的大马,太刺激了。将来和蒙古马混个血,集合两种宝马良驹的特性就完美了。

    “大人今夜还要不要赶路!”丰升阿来请示行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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